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流程
将登机牌放于易于取放之处:您应向安检工作人员出示。
请将下列随身物品放于安检盒中(与随身行李分开):
服装及配饰
皮带、外套、夹克、帽子、围巾等
100毫升以下的液体、凝胶和喷雾剂
请将之装于一个透明的封闭塑料袋中。
电子设备
相机、笔记本电脑(请从保护套中取出) 、手机等
金属物品
钥匙、硬币、腰带等
安检工作人员要求出示的其它物品
鞋履等
安检工作人员将引导您完成检查。 请按照工作人员指示通过安检门。 请注意:按照现行规定,安检工作人员可以进行随机抽查(行李翻寻和触摸)。
安检等候时间可能较长。为不耽误您的旅行,请提前规划抵达机场的时间。
随身行李违禁物品
禁止携带下列物品登机:
- 刀具和任何可用作武器的锋利物品、钝器、金属或非金属物品(指甲剪、剃须刀片等);
- 枪械;
- 用于狩猎或运动枪械的弹药筒和弹药;
- 每瓶容量大于100毫升的香水和液体物品;
- 每瓶容量大于100毫升的美妆类喷雾剂。
请注意:任何违禁物品均应交予安检工作人员销毁。
液体、糊浆、凝胶、乳霜
手提行李中可携带少量液体、乳霜、糊浆:
- 每件容器不得超过100毫升
- 必须放置于1升以内的透明塑料袋中
- 每人仅可携带一个塑料袋
例外情况
您可无限制携带下列在旅途中所需的物品:
- 婴儿食品;
- 药品,附处方或医嘱;
- 特殊食品。
医疗器械
如果您携带特殊医疗器械旅行(如起搏器、假肢、治疗仪器等),安检时,机场工作人员可能要求您出示证明(诊断书、注明您姓名的处方等)。
在新窗口中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