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退代金券申请一般条款与条件
1.1. 未使用客票(票联状态为 Open,即客票有效未使用)或部分使用客票(未用票联),可以发放不可退款的代金券。旅客如果持有可全额退款的客票,则申请不可退款代金券不符合其利益。 1.2. 如果旅客接受不可退款代金券,则意味着其完全同意并认可本条款和条件。 1.3. 如果法航或荷航运营的付费可选项与未使用乘机联关联,则可就仍未使用的付费可选项的总价值发放额外不可退款代金券。 1.4. 如果为法航或荷航运营航班的未使用机票购买了额外可选项,则可就未使用的付费可选项的总价值发放额外不可退款代金券。 1.5 可用金额载于不可退代金券上。 1.6 如果不可退代金券的币种与客票公布价格的币种不同,则适用法航或荷航当地银行的卖出汇率。 1.7 如果旅客客票可付费改签,该费用将从不可退代金券的总金额中扣除。
示例:旅客购买了一张 200 欧元的可改签客票,改签费 50 欧元。
申请代金券时,将扣除 50 欧元的费用,代金券金额将为 150 欧元。 1.8 不可退代金券为记名票券,持有人姓名与原客票相同。如果订单包含多位旅客,则每位旅客都将收到本人的代金券。
1.9 如何往返票的条件不同(去程不可退款,返程可退款),不可退代金券的金额为未使用客票的总金额,且不能退款。
2.1 不可退代金券可用于购买实际由法航、荷航、达美航空或维珍大西洋航空承运的法航或荷航客票。 2.2 不可退代金券可用于提前购买法航或荷航所承运和销售之航班的其他付费产品和可选服务(如提供)。 2.3 机上购物不可使用代金券。 2.4 如果在支付客票后,代金券仍有余额,则将签发新的不可退代金券,金额与余额相同,与原代金券相关的一般条件仍适用。 2.5 如果旅客预订新客票,并且新客票的价格高于不可退代金券所载金额,旅客应支付差价。 2.6 如果旅客使用不可退代金券购买可全额退票或部分退票的新客票,并随后要求退票,旅客将仅收到额外支付的差价。 用不可退代金券支付的部分不可退。
3.1 代金券不予退款。 3.2 所如果客票使用“里程&现金”的组合方式支付,所签发的不可退款代金券金额为现金支付金额,不包含里程。 只有在航空公司取消航班的情况下,所用的里程才可退款。 3.3 接受本条件即表示旅客放弃为原客票申请退票的权利,并接受不可退代金券。
4.1 此代金券不可转让,只能用于为代金券所载旅客购买新客票或可选项,但其他旅客如果与代金券持有人同行,并且通过同一笔订单预订,则可使用该代金券。 4.2 代金券不可背书。 代金券不可兑换或出售,否则无效。 4.3 旅客对其代金券负全部责任,如果代金券被他人使用,法航和荷航不承担任何责任。
不可退代金券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旅客有一年的时间用此代金券购买新客票。 如果超过有效期,代金券将不能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