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一般销售条款
如同法律信息页面所定义的,本条款为一般销售条款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所有预订了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选项的客户都被视为已经知晓并接受本条款。
1. 定义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当前服务销售总条款的表达和术语定义如下: -“客户”:成年自然人,在法航预订了长途商务舱机票并预订了巴黎戴高乐机场La Première一等地面服务选项,所搭乘的长途航班由法航或达美航空承运,未设La Première头等舱。 -“法国航空”:法国航空公司,法国合法公司,其总部地址为:法国鲁瓦西戴高乐机场(企业特投F-95747),巴黎路45号(45, rue de Paris, F-95747 Roissy CDG Cedex, France),博比尼公司和工商部门注册号为:420 495 178。 -“商务舱”:需按照商务机票价格支付的长途旅行票价的机舱。 -“巴黎-戴高乐2号”:巴黎戴高乐机场2号航站楼。 -“预订条款”、“条款”或“本文件”,即“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预订条款文件。 -“选项”:在符合当前文件条款根据空位情况向提供给客户的选项,使其能够预订和享受“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的优惠。 -“价格”: 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选项的单人价格为:
- 一百五十欧元(320欧)(含税)*或者2万蓝天飞行里程以获享抵达巴黎戴高乐机场的接待服务。
- 三百欧元(690欧)(含税)*或者4万蓝天飞行里程以获享离开或经巴黎戴高乐机场转机的接待服务。
2. 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选项的服务和优惠定义
预订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选项的客户享受以下服务和优惠。 2.1. 从巴黎戴高乐机场2号出发的客户:
- 不论从哪一个航站楼出发,2E航站楼14号或12号门有一个专门的服务台负责迎接:
- 14号门广场处,如果客户乘坐出租车到达或者有专门司机送到,
- 12号门,头等舱登记专区,如果客户将车停在停车场,
- 个性化机场陪伴,
- 特惠服务(从广场到前厅的手提行李搬运、安检便利通道),
- 登机专门登记区,
- 可享用法国航空的第一专属休息室,
- 登机车直接送到飞机下,
- 进入飞机时全体机务人员的介绍。
2.2. 在巴黎戴高乐机场转机的客户:
- 抵达巴黎戴高乐机场2号时迎接,
- 个性化机场陪伴,陪伴前往头等舱休息室,此后陪伴至中转航班,
- 专用通道,
- 可享用法国航空的第一专属休息室,
- 登记车直接送到转机航班的飞机下,
- 进入飞机时全体机务人员的介绍。
2.3. 抵达巴黎戴高乐机场转机的客户:
- 下飞机门口迎接
- 陪同至取行李大厅。
客户不能进入关保区的头等舱休息室。
3. 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选项的预订条款
3.1. 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选项是有偿服务并视可用情况而定。只有购买法国航空商务舱机票,并且是在巴黎戴高乐机场出发、到达或转机的乘客,才有权购买此服务:
- 对于法航或达美航空承运的未设头等舱的长途航班,
- 对于法航承运并飞往莫斯科和特拉维夫的航班。
客户可免费带一名2岁以下的儿童。超过2岁,需要支付的费用与该客户同等。 没有成年人陪伴(UM)的未成年人不可订购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选项。 3.2. 所有在委内瑞拉售出的机票不包含此服务。 3.3. 您可拨打专线:+ 33 (0) 1 56 93 10 05 (每周7天,每天24小时专线,无附加税),来预订此服务,或者出发当天,在巴黎戴高乐机场位于2E航站楼,12号门对面的头等舱登记专区直接购买。 然后,客户将收到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选项的付款代金券/收据,并需向法航相关工作人员出示。 3.4. 旅行社也可以为客户预订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选项,只需拨打3.3.中的号码进行预订即可。 3.5. 在可能的情况下,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选项只能通过预先注册进行订购。 3.6. 预订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选项的客户需要向法国航空提供准确无误的信息,不符合本文上述条款者,则不能预订。客户声明有能力订立合同,并声明是为本人或为他人订购,若为他人订购,则需要获得他人许可,此人也被视为了解并接受当前销售总条款。 3.7. 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选项属于个人记名注册,不可转让他人。
4. 支付方式
5. 使用条款
5.1. 订购了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选项并从巴黎戴高乐机场出发的客户,需要在订购指定时间内,到2E航站楼14号门口的服务台报到,由法国航空第一专员接待。客户必需严格遵守订购时指定的登机手续截止时间。 订购了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选项并到巴黎戴高乐机场转机的客户,由一名法国航空第一专员在下飞机抵达机场时的出口处等待,并陪送至第一休息室。 订购了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并到巴黎戴高乐机场转机的客户,由一名法国航空第一专员在下飞机抵达机场时的出口处等待,并陪送至行李交付大厅。 5.2. 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选项不更改机舱登记。除非上述第2条提及的优惠外,客户需遵循交通及在购买机票时选择的商务等级旅行的所有条款。订购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选项的飞行不可记入蓝天飞行里程券。
6. 法国航空责任和义务
6.1. 法国航空保证提供当前文件提及的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但是客户须知,在涉及安全防范问题时,法国航空可能需要改变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内容。 法国航空将尽一切努力,尽快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客户,并找到令客户满意的解决办法,以实行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 若由于上述可操作性原因,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不能得到保证时,法国航空对此不负责任。没有享受到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的客户可以根据下述第7条规定得到赔偿。 6.2. 法国航空在当前文件规定条款范围内负责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的预订、销售及组织与合作事宜。 若因为客户原因,特别是因客户没有遵守或不满足当前文件规定条款情况下,致使戴高乐一等地面服务没有全部服务到位的,法国航空不负任何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客户都被告知,机场服务措施必须遵守安全防范条款而未能实现的服务均不属于法国航空的责任。
7. 赔偿条款
7.1. 属于以下情况时,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选项的预订已支付的费用可以要求赔偿:
- 包含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选项的法航或达美航空的航班延误或取消(无法更改或推迟相关服务时),
- 在客户遵守上述销售总条款而法国航空没有提供给客户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时,
- 客户取消航班。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应该拨打专线+ 33 (0) 1 56 93 10 05(每周7天每天24小时专线)通知法国航空。
7.2. 所有关于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选项的赔偿请求,客户应拨打专线+ 33 (0) 1 56 93 10 05(每周7天每天24小时专线)。
8. 不可抗力因素
若本文件所述及的服务和优惠无法实现或部分无法实现,但导致此结果的原因由法国法律定为不可抗力因素,法国航空对此不负责任,并将不被视为违反其义务。这种情况下,由于没有实现服务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客户不可要求任何补偿、利息或赔偿。
9. 信息隐私安全政策
10. 本购销售总条款的改动
法国航空保留修改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选项和当前服务销售总条款的权利,可随时修改。订购巴黎戴高乐机场一等地面服务选项时需符合当时服务销售总条款的规定,除非该服务销售总条款的改动不符合法律或政府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对所有已确认的订购修改同样有效)。
11. 适用法律
当前服务销售总条款遵循法国法律。任何诉讼,只有法国司法机构有权受理,除非当前服务销售总条款另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