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机坪延误应急预案

1. 简介

自2017年1月1日起,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将对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出发或在中国境内中途停留的航空公司实施《航班正点管理条例》 。 条例要求航空公司对到达机场和准备起飞的飞机的停机坪延误制定一份应急预案。

2. 定义

“停机坪延误”指的是,在起飞前已关闭机舱门后,或到达机场后尚未开启机舱门前,乘客在飞机上等待的时间超过机场规定的飞机滑行时间期限。 停机坪延误分为三个等级 :

  1. 延误15分钟至1小时59分钟
  2. 延误2小时至 2小时59分钟
  3. 延误3小时或以上

3. 停机坪延误的处理程序

1. 延误15分钟至1小时59分钟

  • 航班客舱服务人员每30分钟广播一次延误的原因,预计的延误时间(如果知道的话),以及其他动态的航班信息(如果有的话)。
  •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机长同意,使用盥洗室。

2. 延误2 小时至2小时59分钟

  • 航班客舱服务人员每30分钟广播一次延误的原因,预计的延误时间(如果知道的话),以及其他动态的航班信息(如果有的话)。
  •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机长同意,使用盥洗室。
  • 如果飞机仍然停在停机坪上,应提供足够的食物和应用水,除非机长认为因为安全或安保条件的限制,无法做到这一点。

3. 延误3小时或以上

  • 如果停机坪延误达3小时或以上,并且没有确定的起飞时间,航空公司应安排乘客下飞机,除非 :

    - 机长认为,因为安全或安保的原因,飞机不能离开停机坪让乘客下飞机;或者     - 航空管制部门为机长提供的建议称,为了让乘客下飞机而返回登机门或到另一个落客点会对机场运行造成严重干扰

停机坪延误应急预案

若出现大面积延误或停机坪延误达30分钟或以上,航空公司应向中国民航局地区管理局汇报详细情况,并保存处理记录至少2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