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权利

依据欧洲第261/2004(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法令规定

本文件中所述权利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 您拥有该航班已经确认的预订;
  • 您已办理值机手续,且您在指定的值机截止时间前抵达机场,如没有指定的值机截止时间,则您在航班起飞前45分钟抵达机场;
  • 您使用公众票价的机票,或由会员积分活动赢取的机票旅行;
  • 您从欧盟境内机场出发。

请注意:如果您从第三国(非欧盟国家)机场出发,该文件所述权利只在以下条件共同具备时生效:乘坐欧盟航空公司承运的航班旅行,并飞往欧盟境内机场,并且当地立法对第三国无特别限制。

更新于2024年9月